一、裕安區政協原三級調研員劉圣春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、旅游活動安排等問題。2013年至2022年,劉圣春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白酒等禮品和消費卡;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;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,赴內蒙古、浙江等地旅游,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。劉圣春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,受到政務撤職處分、降為四級主任科員。
二、舒城縣住建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梅申勇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等問題。2009年至2023年,梅申勇先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煙酒禮品、禮金;2011年至2021年,梅申勇及其家人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,赴廬山、北京、武漢等地旅游,相關費用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。梅申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,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并移送檢察機關。(六安市紀委監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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